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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导致死亡的案件,可在交强险上获得哪些理赔? 2019-03-01 09:18:46
 
为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依法获得赔偿,为减轻机动车方的经济赔偿能力,我国设立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限制保险制度。也即,行驶在交通道路上的机动车应投保交强险。
 
交强险是由国家设立并实施的,具有强制性与统一性。交强险赔偿损失的范围是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那么,当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时,可在交强险上获得哪些赔偿呢?
 
对于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件,交强险的保险理赔需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一般包含赔偿项目与赔偿限额2个内容: 
 
※交强险理赔的项目内容
 
死亡案件中会出现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的误工损害、交通费以及死亡前可能出现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而交强险分为三种限额,即死亡伤残限额、医疗费用限额以及财产损失限额,对于上述项目,具体为:
 
1、死亡伤残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受害人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及误工费等;
 
2、医疗费用:诊疗费、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3、财产损失费用:死者的财物损失。
 
※保险理赔的限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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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36/26785.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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