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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死亡工伤吗? 2019-02-14 10:45:42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我国制定有《工伤保险条例》,其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
 
故,上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只要是受害人不是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则应当按照工伤处理。所谓工伤处理包括:
 
1. 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工伤待遇
 
包括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护理费、停工留薪待遇等,此外还包括死亡后家属可主张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各个项目计算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并地方性的工伤相关规定处理。
 
3. 双重赔偿
 
所谓双重赔偿,是指除了工伤待遇外,因为车祸事故属于人身侵权,受害人家属作为法定的侵权权利人还可向肇事者、保险公司等主张侵权赔偿,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此外,如果受害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还可存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各个项目计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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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自: https://m.peichang.cn/show26/26750.html转载请保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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