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复核,也即: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复核申请事项被驳回,一种是获得重新认定的机会。具体有:
1. 复核成功
当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 复核失败
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当事人申请复核的目的自然在于获得重新认定,复核时,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此时,复核要想成功,应当在证据上下功夫,在递交复核证据前,当事人应当收集能够推翻事故认定书记载内容的证据,并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支持。
温馨提醒:专业律师介入协助复核能大大提高复核的成功率。另,除了复核外,事故认定书也可以在后期诉讼中予以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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