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致残,因为失去或者减少工作而使得受害人没有或者减少收入,这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直接损失,依据法律的规定,赔偿义务人要对受害人承担赔偿残疾赔偿金的责任。但是,残疾赔偿金该以什么方式支付呢?
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可有两种支付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指的是赔偿义务人在有能力支付残疾赔偿金的情况下,对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以一次性给付方式进行支付。
二、定期金给付
定期金给付,指的是赔偿义务人由于没有能力一次性给付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按照一定的期限来进行偿付。
(一)定期金给付的条件
如果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残疾赔偿金没有能力一次性给付,可以申请以定期金方式给付。赔偿义务人提供了相应担保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其所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
(二)定期金的给付和每期数额
定期金给付的时间、方式和每期的数额,由人民法院在所出具的法律文书中进行确定。如果在执行期间相关的统计数据发生了变化,给付金额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三)定期金给付的年限
赔偿义务人以定期金方式支付受害人残疾赔偿金的,定期金的给付按照受害人的实际生存的年限来进行,不受有关的赔偿期限的限制。即是说,赔偿义务人给付的残疾赔偿金有可能低于20年,也有可能超过20年。
残疾赔偿金赔偿与计算有困难的,建议交通律师介入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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