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属于侵权伤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之规定,被侵权人一方可主张相应的侵权赔偿权利,包括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及可能出现的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在赔偿的具体数额问题上,计算出各个具体项目的数额,再将各个数额相加,即可计算出赔偿总数额。实践中,受害人的伤害程度是决定赔偿款数额高低的直接因素。
1、一般伤害案件的赔偿款数额
一般伤害案件是指没有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案件,对于一般伤害案件,受害人通常经过短暂的治疗即可恢复健康,故实践中的赔偿项目仅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上述项目的赔偿数额通常不大,使得一般伤害案件的赔偿数额常在几万、十几万之间。
2、伤残案件的赔偿款数额
伤残案件是人身伤害案件中赔偿项目最多的,除了常见的一般损害项目外,还可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其中,残疾赔偿金在2020年的北京市、上海市就已达到了147万以上。
重伤残等级的案件中,我国个别地区的赔偿款可达近300万元。
3、死亡伤害案件的赔偿款数额
死亡案件的赔偿款数额也很高,其死亡赔偿金与一级残疾赔偿金同,可达百万余元。但死亡案件中缺乏定残后的护理费等重要项目,故与伤残案件相比,死亡案件的数额较低。实践中,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可高达2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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