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伤残案件的赔偿处理,应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一、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也即向具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委托,让鉴定机构针对受害人的伤害进行残疾的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评定》中伤残级别的标准。通过分析可知,终身瘫痪的话,构成一级伤残的可能性很大。
二、赔偿项目及数额计算
一级伤残案件可以说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项目最多的,涵盖了一般伤害案件中的诸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还包括伤残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对于诸多的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和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是重点,各个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应规定进行。
三、确定赔偿义务人及赔偿比例
赔偿义务人是指法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可以是肇事司机,可以是肇事司机的单位,还可以是保险公司。根据规定,机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在交强险有责或是无责的范围内承担,交强险理赔不足,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
受害人在索赔时,应把握可获损害数额比例的问题。
四、诉讼索赔
一级伤残案件涉及的项目多,而且还会存在很多后续治疗项目,为了保证未来索赔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不宜采取和解或是调解的方式。此外,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介入诉讼索赔过程,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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