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赔偿标准与受诉法院紧密相关。可以说,管辖法院选的好,赔偿金额赔得多。因此,受害人在起诉时,应当慎重选择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即,游客在旅游地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其可以选择在旅游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在肇事司机、保险公司或者其他赔偿义务人等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若游客选择在旅游地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就按照旅游地的赔偿标准赔偿;若游客选择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则按照被告所在地的赔偿标准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因关系到自身赔偿款的高低,受害人应该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选择受诉法院。因此,受害人在选择受诉法院的时候,应综合考虑诉讼成本以及各个管辖法院的赔偿标准等因素,尽量选择经济较为发达的法院进行起诉,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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