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的案件,家属享有主张侵权赔偿的权利。在赔偿问题的处理上,家属如何正确的处理索赔问题,方是成功索赔的关键。通过多年的索赔经验并结合死亡赔偿案件的个案特点,本文总结如下内容供广大死者家属参考:
一、明确事故责任,适时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管部门明确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间通常为交警介入调查后的10日内。事故责任类型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
事故责任影响当事人的民事赔偿、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重要非凡。根据规定,各方对事故认定不服,可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可以获得1次重新认定的机会。
●温馨提醒:
鉴于事故责任的重要性,适时申请复核会对事故处理有着巨大意义。
二、综合法律规定,明确赔偿责任
在上述事故责任明确后,就可以明确损害赔偿的责任了。如果受害人一方无责,往往因事故带来的损失就都会由对方承担。如果是同等责任的,那么,根据规定,交强险理赔不足的,将由各方依据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具体依据为《交通安全法》第76条以及地方交通条例的规定。
●温馨提醒:
事故责任决定赔偿责任,为此,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当事人尽可申请复核,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索赔成本。
三、根据赔偿标准,计算损失数额
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项目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可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死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抢救治疗期间的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也应纳入赔偿项目范畴。
各个赔偿项目计算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确定的标准进行。以死亡案件中最为重要的死亡赔偿金为例:
《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用表格表示为:
设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A(元/年)
设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B(元/年)
其中,上一年度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上一年度。
车 祸 死 亡 赔 偿 金 计 算 | |||
死者户口 年龄 死者年龄 |
0<死者年龄≤60 |
60<死者年龄≤75 |
死者年龄>75 |
城镇户口死者 | A × 20 | A×[20-(死者年龄-60)] | A×5 |
农村户口死者 | B × 20 | B×[20-(死者年龄-60)] | B×5 |
备 注1 |
农村户口死者,家属在索赔时一定条件下可主张按照城镇标准获赔,具体内容可见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m.peichang.cn/相应内容。 | ||
备 注2 | 目前我国个别地区的死亡赔偿金数额已突破百万,如上海市2016年的死亡赔偿金就可达1059240元,北京市达1057180元。(更多地区死亡赔偿金数额,可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m.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626-2163.) 温馨提示: 鉴于死亡案件赔偿数额高,有时还会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家属适宜在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协助下处理赔偿事宜。 |
四、结合《侵权责任法》,明确赔偿义务人
在计算出事故造成的损失后,谁来赔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寻常老百姓可能会认为谁撞人谁赔偿,按照这种逻辑,就只有肇事司机承担赔偿义务,事实上并非如此。
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个人和单位可以成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
1、肇事司机
2、肇事司机的单位
肇事司机在工作时间因工致人伤害,单位承担替代赔偿责任。
3、保险公司
包括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
4、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
5、车辆被挂靠人
6、道路管理者
7、提供车辆试乘的人
......
●温馨提醒:
越多的赔偿义务人,很大程度上将提高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能力,为受害人获得赔偿提供保障。
五、通过诉讼途径索赔
死亡赔偿案件通常赔偿数额较高,单死亡赔偿金数额就可过百万,加上其他项目如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有的案件赔偿数额达到200万以上也不足为怪。而这些赔偿的获得往往需要法律的强制性介入方能更好的实现,也即诉讼。
诉讼适宜在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指导或代理下进行。
♦ 诉讼索赔的优点:
1、一方面可以保证家属获得完整的赔偿项目赔偿;
2、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赔偿项目计算符合法定标准,对各方来说也才是公平、公正的,也更有利于执行。
死亡赔偿具体流程指导及协助诉讼,家属可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m.peichang.cn/获得帮助或直接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626-2163.(广东、长沙、北京、上海、杭州、天津地区)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