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赔偿争端解决的三大途径中,诉讼是最为严格的一个。诉讼时,需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程序问题上和实体问题上,都不如和解或调解那么随意,都需依法而行。
起诉是诉讼的第一步,只有受害人作为原告起诉并法院受理,一系列的诉讼程序才开始展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需满足四大条件,结合交通事故索赔案件,为:
(一)原告方是与赔偿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实践中,包括车祸受害人、车祸财产损失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等。
(二)有明确的被告
选对被告是车祸赔偿的一个重要内容,法定的被告包括肇事者、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肇事者的单位以及其他对事故承担有过错的人或单位等。从提高赔偿义务人赔偿能力来说,多个被告对原告有利。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所谓诉讼请求也即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主张的赔偿数额。
所谓事实也即交通事故发生的客观情况及受害人的损失情况,通常用事故认定书加以证明。
所谓理由,也即原告主张获得赔偿的法定依据,如我国《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作为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一般为交通事故发生地。
在上述内容都确定后,受害人书写起诉书,递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可开始诉讼相应流程。诉讼索赔由专业律师代理方为上策,可致电律师国内咨询热线:400-62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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