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损伤的,赔偿义务人根据受害人的损伤程度进行赔偿。受害人如果想要获得相关的赔偿,就必须向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或鉴定部门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索赔。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损伤的应该进行什么鉴定呢?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损伤应该委托进行法医临床鉴定,受害人在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时要注意该鉴定机构是否有该项业务(至于特定的鉴定部门则不用,如工伤鉴定委员会进行的工伤鉴定)。至于具体申请鉴定什么实现,则要根据受害人索赔的项目进行:
一、如果受害人索赔残赔偿金的
受害人如果要索赔残疾赔偿金的,就要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根据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书所评定的等级,计算自己的残疾赔偿金,就具体的残疾赔偿金向赔偿义务人索赔。
二、如果受害人索赔工伤赔偿的
如果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可能构成工伤的,应该进行职工工伤程度评定以及劳动能力评定。根据鉴定部门(劳动鉴定的委员会)评定的工伤等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向相关部门索赔相关的工伤赔偿。
以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相关赔偿之前应该进行的鉴定,当然,在实务中,鉴定并不止以上情况。但是,鉴于鉴定的复杂性,在此不便多做叙述,一切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部门依法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在委托鉴定以及选择鉴定机构时要区分哪些对自己较有利(在有选择的权利下,如伤残等级鉴定),哪些对自己较不利。对此,鉴于鉴定的专业性较强,受害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进行处理。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