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受害人受伤住院后,有些伤者很快就出院了,有些伤者在治疗终结后却拖着不愿出院,这些情况对于受害人来说是否有利呢?答案是否定的。
受害人受伤后,可能为了向赔偿义务人追偿,在伤情未痊愈的情况下就匆忙出院了,这是严重地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受害人在这种情况下出院,就会延误自己的病情,也就会使自己获得赔偿的时间推迟。因为在车主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受害人住院期间的大部分费用或者是全部费用都是由肇事车方承担的。即使在自己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情况下,也应当首要的把伤治好。
对于一些受害人在受伤住院治疗终结后,医生已经建议可以出院了,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就赖在医院不走。却不知这样做不仅不会得到更多的赔偿,还会使自己错过了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到最后评定不上伤残等级或者是评定了较低的伤残等级,最终吃亏的会是受害人自己。
所以,受害人什么时候出院好呢,如果受害人不懂鉴定的最佳时间的,在受伤后可以咨询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意见。专业的律师经常代理这类的案子,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进行处理,告诉你最佳出院的时间以及最佳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此外还会指导你收集进行鉴定所需要的证据材料。最后让你获得合理的赔偿,实现属于您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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