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工薪阶层家庭及职场新人在购车时选择的是分期付款形式,也就是付了首付一笔钱后就可以把汽车开回家,只需要每个月定期还款即可。在这种情况下,分期付款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
由于在分期付款的汽车所有人其实还是出卖人也即车商、银行,分期贷款的购买人只是得到了汽车的占有权及使用权,并没有处分权。只有当分期付款的购买人按照合同付清余下贷款后,出卖人才会将汽车的所有权转移至购买人。
并且,出卖人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正是为了防止购买人不按合同约定定期缴清贷款,一旦购买人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出卖人根据《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要求购买人支付全部款项或解除合同。而一旦解除合同,出卖人就有权收回汽车。
所以,在分期付款期间,虽然汽车的所有人是出卖人,但实际支配和使用汽车的都是购买人,在购买人支配下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当是购买人。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还明确指出,采取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的,出卖方在购买方为付清全部款项而保留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的名义来与他人定力货运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的,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分期付款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分期付款的车辆使用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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