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交通事故中的正当防卫,意味着事故肇事人是为阻止不法侵害的继续进行而造成交通事故。
虽然,该交通事故具有一般事故的外观,即肇事方在公共道路上造成了另一方的侵权损害。但是,该种交通事故与一般的交通事故是明显区分的,即肇事方是故意让交通事故发生以制止不法侵害的继续进行。该种情形生活中比较少见,多见诸于电影中见义勇为的人因人而开车撞击杀人犯的,但依然是应该不可忽视的一个法律盲点。
那么,属于正当防卫的交通事故应该符合下列条件:(1)交通事故发生时,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2)不得不造成交通事故的前提是正当防卫人具有防卫意图和认识,即正当防卫人明知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意图制止;(3)该交通事故的发生是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
那么,在正当防卫情况下,正当防卫人是如何承当民事责任的呢?
1、一般的正当防卫是不承担侵权责任的
此时,肇事方的行为实现了社会正义,是法定的免责事由。肇事方根本就不用承当侵权责任。
2、超出必要限度的正当防卫并导致不必要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当适当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0条,“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也就是防卫过当。正当防卫人应当是对自己行为可预见可控制而没有妥善控制住,属于是过错行为导致损害,应当承当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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