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律师您们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村道路上后驱车就是农村运货那种车撞上相向行驶的摩托车,摩托车上坐车的人被撞断脚,当时摩托车刹车停了但车横在了马路中,对方车就撞过来。对方的车和人都没有驾照和牌照,摩托车开车的人没驾照车子有牌,像这样的情况双方的责任怎样认定?坐车的人应该怎样要求赔偿?其他的人都没受伤。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后驱车与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发生的事故属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依照我国《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对于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本案中,首先需要明确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需要交管部门进行认定,一般在事故发生后交警着手调查之日起的10日内,交管部门就会依照所掌握的情况制作事故认定书,从而确定各方的事故责任大小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各方可以据此进行交通事故相关赔偿事宜。
在乘车人没有过错的前提下,如果事故认定只为一方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那么该方需要对乘车人的损失进行全部赔偿;如果后驱车和摩托车都对事故承担责任,那么该二者都需要对乘车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对没有交强险也没有牌子车辆,其本身就是交通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交通法律的处罚外,也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必要的保险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