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死亡的车祸案件,一方面,肇事者需要承担死亡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其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从受害人的角度,赔偿除了法定的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标准外,还可以考虑与肇事者达成谅解,以获得更多赔偿。
具体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有:
1. 死亡法定赔偿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的权利人,可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因抢救治疗无效死亡的,还可以主张抢救治疗期间的相关费用。
各个项目计算参考《解释》相关规定,并以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为主。其中: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举例:
佛山死亡赔偿金标准 (2023--2024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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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年龄 | 60周岁下 | 60至75周岁间 | 75周岁上 |
赔偿标准 | 1138100元 | 56905× [20-(死者年龄-60)] | 284525元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计算5年。该项目最高可以达到几十万元。
2. 谅解赔偿
所谓谅解,也即双方通过赔偿等达成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为了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为了达成谅解,肇事者往往会宁愿给付额外的赔偿获得谅解,至于这个额外的赔偿数额,可由当事人自行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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