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首页 > 事故认定 > 交通事故认定书 > 内容
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人能要求出具事故认定书吗? 2015-12-22 10:40:13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由于肇事司机逃逸、现场证据灭失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无法在短时间内侦破,此时交通事故受害人能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而确定损害赔偿主体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其第49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司机逃逸致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侦破案件,受害人请求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受害人申请后10天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注意,当事人的申请必须是书面的,而不能口头或者以其他方式提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受害人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情况;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得到的事实。

     在调查得到的事实中,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应当首先确认受害人的事故责任,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受害人对交通事故发生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受害人无事故责任。

      另外,如果日后查缉交通事故肇事司机以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重新作出编号不同的事故认定书。前面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错误或者遗漏的,后面作出的事故认定书应当对其予以更正、补充或者撤销,最后分别送达当事人。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相关热词搜索: 认定书 受害人 交通事故

上一篇: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能下来?
下一篇: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被判刑后终生不能取得驾驶证



提示

如要把应用程序加至主屏幕,请点击浏览器菜单,如未看到“添加为快捷方式”,请点击设置->高级->添加为书签,然后添加到主屏幕。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