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除了要及时抢救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以外,保护事故现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调查,结合各方证言等因素确定的。在结束调查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一定期限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下列时间内作出:
1、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没有特殊情况,应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人以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需要对相关人员或物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更管理部门会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所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事故调查后10日内作出,特殊情况例外。
温馨提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下两点:
1、召集交通事故相关各方当事人到场;
2、公开调查、调取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相关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的证据不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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