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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一直拒绝赔偿,怎么办? 2018-07-11 10:11:00
        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问题,在解决途径上可有三种:和解、调解、诉讼。三种途径对赔偿的解决各有利弊,适用哪一种途径应当结合案件的性质、索赔的难度以及赔偿的数额综合考虑。
       
       通常来说,和解适用于各方态度好、事故损害不大,且保险资料齐全的情况。而调解适用在虽损害严重,但各方都有调解的诚意,而且保险公司理赔积极的情况。对于诉讼,则适用在事故损害严重,各方分歧严重,保险公司消极索赔的情况下。其中,诉讼途径下,受害人可主张完整的赔偿项目,并更高的索赔标准,但时间稍长,并通常需要有专业律师介入协助。
        
       当出现肇事者一方消极或拒绝赔偿的情况时,毋容置疑,受害人方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获得赔偿。诉讼流程为:

       1. 选定法院

       诉讼一定要选择法院,车祸事故索赔的法院依法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和侵权行为地法院(多为事故发生地),通常受害人就近选择法院即可。

       2. 计算赔偿数额

       法院选定后,应当就自己遭受的损害项目逐一进行计算。一般伤害的,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伤残的,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证据收集及起诉状书写

       针对上述各个项目损失,受害人作为原告,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之后,拟写起诉状,递交人民法院立案庭。

       4. 诉讼索赔

       法院立案后,会依法要求各方当事人出庭审理案件,最终判决。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团队提醒您

       车祸死亡案件应当由专业律师介入,协助解决诸多项目计算技巧(如损害分担比例、提供索赔标准)问题,以获得更多的赔偿金。欢迎致电国晖交通事故律师协助全国咨询热线:400-626-2163。

       本文引自:http://m.peichang.cn/show52/22670.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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