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和解各方签订的和解协议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具备法律效力,至少是具备了合同的效力。各方一旦达成一致意见,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就视为合同成立,各方应当履行。但,如果一方不予履行该如何是好呢?
针对和解协议签订后,对方反悔的问题,对于受害人来说,有两种解决途径:
一、主张违约责任
既然各方签订的和解协议具备了法定合同的性质,对于一方不予履行相应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违背,故,作为守约方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追加利息或是承担违约金。
二、另行起诉侵权赔偿
在和解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受害人可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基本车祸事故引发的侵权赔偿责任。此时,可以将肇事者以及其他可能的赔偿义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对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费用的,可以在起诉赔偿数额中相应的扣除即可。
小编提醒:
和解风险大,尤其是在事故造成损害严重的情况下,受害人可能会因为和解而丧失更多的权利。故,即使和解,也应当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如律师的意见后,再进行相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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