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中关于长骨骨折的伤残伤害,具体有:
1、八级伤残标准:四肢长骨开放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大块死骨形成,长期不愈(1年以上);双下肢长度相差6厘米以上(注:骨折可引发人体两腿的高度不宜);
2、九级伤残标准:青少年小腿长骨骨骺粉碎性或者压缩性骨折;双下肢长度相差4.0cm以上;
3、十级伤残标准:青少年小腿长骨骨折累及骨骺;双下肢长度相差2厘米以上;小腿任一大关节骨折后遗创伤性关节炎。
当受害人的伤害符合上述相应症状时,就可基本判断有构成伤残的可能,并进行相应的鉴定准备。
1、治疗终结:鉴定时间开始
在治疗终结后,也即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是法定的适宜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同行的,也即受害人出院不再入院治疗时,即可着手准备鉴定。
注意:鉴定时间的把握对鉴定结果很关键,如果鉴定过早或是过晚,有可能没有伤残级别或伤残级别过低。
2、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鉴定时间到来后,受害人下一步就是选择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是具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此外,信誉好、办事公正、离受诉法院地近、易于受害人获得伤残级别并提高伤残级别也应考虑在内。
温馨提醒:伤残鉴定可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具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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