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出血在车祸事故发生后的伤情诊断中比较常见,对于受害者来说,颅内出血可能导致严重的身体损伤和后遗症,甚至影响到其日常生活和工作。车祸颅内出血是否有级别,通常需要看其治疗手段和后续的恢复情况。那么,颅内出血究竟属于几级伤残呢?
首先,颅内出血是一种严重的颅脑损伤,它可能包括硬脑膜下血肿、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多种类型。颅内出血的严重程度往往取决于出血的位置、范围以及对大脑功能的影响程度。
一般来说,如果颅内出血导致的后遗症严重,影响到了受害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那么很可能会被鉴定为伤残,这可能包括丧失重要脑功能、严重的头痛、晕厥、视力、听力受损等。这些后遗症可能会长期影响受害者的生活质量,因此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通常会根据这些因素来综合评定。
各地对颅内出血的鉴定标准可能不同,以广东省为例,其《广东省发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行业指引>的通知》中明确: 临床及影像学确有下列损伤之中四项以上者,并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者,可视为十级伤残:
1)颅骨骨折;
2)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3)脑挫裂伤;
4)外伤性颅内出血,保守治疗出血吸收;
5)外伤性硬膜下积液;
6)迟发性硬膜下血肿;
7)颅内积气;
8)轻度脑积水;
9)颅内感染;
10)外伤性脑梗死;
11)外伤性脑脊液耳漏或鼻漏。
有上述损伤情形,但已依据其它条款评定伤残程度的,不能再依据本条款评定伤残
程度。
实践中,如果颅内出血做了开颅手术的,大概率是可以评上十级伤残的。但各地的评定标准有差异,建议受害人在鉴定前咨询交通专业律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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