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体骨折的形态进行分类,骨折可分为粉碎性骨折、压缩性骨折、星状骨折、凹陷骨折、裂纹骨折等。我国统一的车祸伤残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其规定有粉碎性骨折与伤残级别的对应情况。
具体而言,以下情况下的粉碎性骨折符合伤残鉴定的条件:
1.九级伤残标准: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严重畸形愈合;青少年四肢长骨骨骺粉碎性或者压缩性骨折;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2.十级伤残标准: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或者粉碎性骨折;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级别的大小是需要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认的,但在申请鉴定时,受害人应当把握住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的选择。也即在合适的鉴定时间选择最为有利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问题1:何为合适的鉴定时间?
由于受害人伤害恢复的情况不同,鉴定时间过早或是过晚都可能影响伤残级别的判断。如过早的,可能一些涉及伤残的后遗症状没有出现;鉴定过晚的,有可能可构成伤残的伤害已经消失。法定的伤残鉴定时间为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
一般来说,受害人治疗出院,不再需要大治疗的,即可视为时间合适。
问题2:何为有利的鉴定机构?
有利的鉴定机构是指可让受害人获得并提高伤残级别的鉴定机构,因为不同的鉴定机构对鉴定标准的理解可不同。
温馨提醒:受害人选择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时,应当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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