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为责令被保全一方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目的在于保证被保全人的财产支付能力。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肇事车辆只买了交强险,或是即使有商业险,但限额过低,而事故损害过分严重,为使未来赔偿义务人一方有足够的赔偿能力,受害人作为权利人一方就可以向法院主张财产保全,保证赔偿义务人一方将来有完全足够的赔偿能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有如下一些内容需要注意:
1、保全的价值
财产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价值(索赔100万的,不能保全超过100元),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保全的方式
法院在财产保全的手段上,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后,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另,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会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3、被保全人可以申请担保
在申请人申请担保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则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4、申请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时候,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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