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交管部门对肇事机动车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扣车的时间大约在20日左右,放车时间一般是在车辆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的5个工作日内。若这时交通事故伤者通过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进行保全措施的话,可以进一步保障自己的财产损失。
那么,可以申请法院保全肇事车辆的情形有哪些呢?分别是以下3种情形:
1.肇事机动车辆一方不支付相应的医药费的;
2.肇事机动车一方并没有给车辆买交强险的强制保险,也没有买第三人责任险的商业保险;
3.肇事机动车一方所买的保险金额并不足以赔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损失的。即交通事故的赔偿超出了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及第三个责任商业保险的责任限额。
当然,一般情况下,在肇事机动车一方已经为车辆买过交强险以及第三人责任商业险的,且符合下列3种情形的,可以不采取保全肇事车辆的措施:
肇事机动车一方不存在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情况
酒后驾驶的标准:20mg/100mL≤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达≤80mg/100Ml;醉酒驾驶的标准: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达≥80mg/100Ml。
肇事机动车一方不存在肇事逃逸的情况
肇事逃逸是肇事机动车一方存在逃避责任的故意。
肇事机动车一方不存在没有驾驶资格的情况
没有驾驶资格是指无驾驶证,超出驾驶证记载的准驾驶车型,在记分周期内违反道路安全法累记积分达到12分,驾驶证被扣留、暂扣、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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