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我国上道行驶的机动车辆都会投保一定的保险,如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商业险等基本险以及诸多附加险。那么当车祸事故发生后,各个保险险种是否对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保险理赔呢?
事实上,在车祸致害的案件,对第三人承担保险理赔的险种通常只有两个,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投保的险种,凡是上道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而商业三者险是投保人自愿投保的险种,可投可不投。
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理赔不同:
1. 交强险
交强险的最大保险理赔限额为122000元,但其把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了保险理赔范围之列,具体在其死亡伤残限额中,当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时,保险理赔最大11万元;当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时,保险理赔最大1万元。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只依法承担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 商业三者险
商业三者险的保险理赔限额通常较大,可达上百万元,但是遗憾的是,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不把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商业三者险中。
此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不少保险公司提供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附加险),投保人可选择投保,进而专门针对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保险理赔。
更多车祸保险理赔知识,欢迎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www.peichang.cn/了解。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37/22924.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法律问题免费咨询电话400-188-9691或点击下方【在线咨询】获得专业人员解答。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