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车辆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然而,除了车辆本身的质量和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外,还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当车主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后,若发生事故,车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车辆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车主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并不意味着转移了车辆的所有权。因此,从法律上讲,车主仍然是该车的所有者,对车辆的安全负有一定的责任。在车主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时,应当审慎选择借车对象,了解其驾驶技术和驾驶习惯,确保借车行为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如果车主未尽到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选择了不具备驾驶能力或者有违规驾驶行为的借车人,那么在发生事故时,车主难辞其咎,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的法律规定可见《民法典》第1209条的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即,出借车辆人对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存在过错责任,所谓“过错”,结合相关司法解释,指:
(1)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1)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出借人有过错的情形。
在日常生活中,车主在借车时务必谨慎选择借车对象,并明确告知使用注意事项,以避免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和责任问题。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