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孕妇车祸导致流产,可以要哪些赔偿呢?【交通赔偿项目清单,点此细看】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流产给受害人带来的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赔偿条件。先看常规人身损害赔偿:
❶ 医疗费,是最基础的一项,包括因流产产生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等,凭医院出具的正规发票据实计算。
❷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
❸ 护理费:流产后身体虚弱需要他人护理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❹ 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营养费根据医嘱和实际恢复情况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❺ 精神损害抚慰金:核心赔偿项目。【车祸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点此说城市】
这是流产案件中争议最大、也最重要的赔偿项目。很多人以为只有评上伤残等级才能要精神损害赔偿,其实不然。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致流产案件时,普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为流产给孕妇带来的精神痛苦,不比身体直接伤残低。
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全责、主责还是同等责任)、孕妇的孕周大小(孕期越长,情感联结越深)、是否因流产导致不孕等严重后果、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从实际判例来看,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差异较大:
→ 江苏海门法院在一起案件中支持2万元精神抚慰金(包含伤残部分),辽宁一起案件二审维持2万元,蚌埠一起早孕流产案件支持8000元,成都一起因CT检查终止妊娠的案件支持2000元,江苏另一起孕六周流产案件酌情认定5000元。
当然,流产本身不一定构成伤残,但需要特别关注一点——如果流产导致子宫摘除、终身不孕等严重后果,应当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一旦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就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赔偿金额将大幅增加。
交通事故导致流产,赔偿项目多、金额差异大。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系统梳理各项损失,全面主张权利,不让身体和精神的创伤白白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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