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可分为一般地区、深圳地区、汕头地区、珠海地区,分别依据广东省一般地区相关经济统计数据、深圳市相关经济统计数据、汕头市相关经济统计数据、珠海市相关经济统计数据并地方司法实践计算,每年都会不一样。
2025年至5月,广东相关经济统计数据相继出台,这也导致新的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出炉。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有:
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这广东省202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深圳、汕头、珠海另算)
2.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广东省202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深圳、汕头、珠海另算)
3.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广东省202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深圳、汕头、珠海另算)
4.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广东省202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深圳、汕头、珠海另算)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相关计算数据为:
序 号 | 项 目 |
标 准 | ||
一 |
202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81123 |
经济特区 | 珠海 | 70052 | ||
汕头 | 39298 | |||
一般地区(全省平均水平) | 61629 | |||
二 |
202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51415 |
经济特区 | 珠海 | 44125 | ||
汕头 | 26261 | |||
一般地区(全省平均水平) | 41055 | |||
三 |
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174640 |
经济特区 | 珠海 | 133869 | ||
汕头 | 97346 | |||
一般地区(全省平均水平) | 133452 | |||
2023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年) | 80685 |
在此背景下,2025年度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相应调整,特别是车祸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标准均有显著提升,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的赔偿也进一步增加。
一、广东省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变化
随着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2025年度广东省一般地区一级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均达到了历史性的新高——元。其他级别的具体数额分别为:【广东省车祸快捷线上咨询,点此进入】
表1:
广东省2025年残疾赔偿金标准 (一般地区) |
|||
伤残等级 | |||
60周岁下 | 60至75周岁 | 75周岁上 | |
1级 | 1232580元 | 61629 × [20-(伤者年龄-60)]× 伤残赔偿指数 |
308145元 |
2级 | 1109322元 | 277330.5元 | |
3级 | 986064元 | 246516元 | |
4级 | 862806元 | 215701.5元 | |
5级 | 739548元 | 184887元 | |
6级 | 616290元 | 154072.5元 | |
7级 | 493032元 | 123258元 | |
8级 | 369774元 | 92443.5元 | |
9级 | 246516元 | 61629元 | |
10级 | 123258元 | 30814.5元 | |
备注 |
(1)1级伤残100%、2级伤残90%、3级伤残80%、4级伤残70%、5级伤残60%、6级伤残50%、7级伤残40%、8级伤残30%、9级伤残20%、10级伤残10%。 (2)佛山:他处伤残为二至五级,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金5%;他处伤残为六至十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金3%;增加的赔偿金累计不得超过10%。 |
表2:
广东省2025年度死亡赔偿金标准 (一般地区) |
|
60周岁下 | 1232580元 |
60---75周岁间 | 61629元 × [20-(死者年龄-60)] |
75周岁以上 | 308145元 |
另,深圳市作为计划单列市,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另算,结合相关数据确定,可有:
表3:
深圳市2025年残疾赔偿金标准 | |||
伤残等级 | |||
60周岁下 | 60至75周岁 | 75周岁上 | |
1级 | 1622460元 | 81123× [20-(伤者年龄-60)]× 伤残赔偿指数 |
405615元 |
2级 | 1460214元 | 365053.5元 | |
3级 | 1297968元 | 324492元 | |
4级 | 1135722元 | 283930.5元 | |
5级 | 973476元 | 243369元 | |
6级 | 811230元 | 202807.5元 | |
7级 | 648984元 | 162246元 | |
8级 | 486738元 | 121684.5元 | |
9级 | 324492元 | 81123元 | |
10级 | 162246元 | 40561.5元 | |
备注 |
1级伤残100%、2级伤残90%、3级伤残80%、4级伤残70%、5级伤残60%、6级伤残50%、7级伤残40%、8级伤残30%、9级伤残20%、10级伤残10%。 |
表4:
深圳市2025年度死亡赔偿金标准 | |
60周岁下 | 1622460元 |
60---75周岁间 | 81123元 × [20-(死者年龄-60)] |
75周岁以上 | 405615元 |
珠海作为经济特区,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结合相关数据确定,可有:
表5:
珠海市2025年残疾赔偿金标准 | |||
伤残等级 | |||
60周岁下 | 60至75周岁 | 75周岁上 | |
1级 | 1401040元 | 70052× [20-(伤者年龄-60)]× 伤残赔偿指数 |
350260元 |
2级 | 1260936元 | 315234元 | |
3级 | 1120832元 | 280208元 | |
4级 | 980728元 | 245182元 | |
5级 | 840624元 | 210156元 | |
6级 | 700520元 | 175130元 | |
7级 | 560416元 | 140104元 | |
8级 | 420312元 | 105078元 | |
9级 | 280208元 | 70052元 | |
10级 | 140104元 | 35026元 | |
备注 |
1级伤残100%、2级伤残90%、3级伤残80%、4级伤残70%、5级伤残60%、6级伤残50%、7级伤残40%、8级伤残30%、9级伤残20%、10级伤残10%。 |
表6:
珠海市2025年度死亡赔偿金标准 | |
60周岁下 | 1401040元 |
60---75周岁间 | 70052元 × [20-(死者年龄-60)] |
75周岁以上 | 350260元 |
表7:
汕头市2025年残疾赔偿金标准 | |||
伤残等级 | |||
60周岁下 | 60至75周岁 | 75周岁上 | |
1级 | 785960元 | 39298 × [20-(伤者年龄-60)]× 伤残赔偿指数 |
196490元 |
2级 | 707364元 | 176841元 | |
3级 | 628768元 | 157192元 | |
4级 | 550172元 | 137543元 | |
5级 | 471576元 | 117894元 | |
6级 | 392980元 | 98245元 | |
7级 | 314384元 | 78596元 | |
8级 | 235788元 | 58947元 | |
9级 | 157192元 | 39298元 | |
10级 | 78596元 | 19649元 | |
备注 |
1级伤残100%、2级伤残90%、3级伤残80%、4级伤残70%、5级伤残60%、6级伤残50%、7级伤残40%、8级伤残30%、9级伤残20%、10级伤残10%。 |
表8:
汕头市2025年度死亡赔偿金标准 | |
60周岁下 | 785960元 |
60---75周岁间 | 39298元 × [20-(死者年龄-60)] |
75周岁以上 | 196490元 |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2025年,广东省地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结合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年)计算。【广东车祸律师收费标准,点此咨询了解】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考虑被扶养人的年龄、扶养人数以及受害者的收入状况等因素。其计算公式为:
1. 广东省一般地区被扶养人生活费 = 41055元/年 × 依据被扶养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法定扶养人数
2. 深圳市被扶养人生活费 = 51415元/年 × 依据被扶养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法定扶养人数
3. 珠海市被扶养人生活费 = 44125元/年 × 依据被扶养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法定扶养人数
4. 汕头市被扶养人生活费 =26261元/年 × 依据被扶养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法定扶养人数
þ 上述丧失劳动能力指数为一级伤残和死亡100%、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
þ 法定扶养人数,如父母一方死亡,父母共同作为孩子的抚养权人,对于孩子而言,法定扶养人数即可2。
三、其他重要赔偿项目解析【广东省车祸理赔清单,点此咨询查看】
除了上述核心赔偿项目外,交通事故赔偿还涵盖了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个方面,每一项都有其特定的计算方法和考量因素。
1. 误工费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收入损失计算的,包括因事故导致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减少部分。计算时需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材料,必要时还需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期。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同行业的收入标准计算。
注意:个别地区如深圳,赔偿权利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但其确有劳动能力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2. 营养费
营养费主要用于补偿受害者因事故受伤后,为恢复健康所需的额外营养支出。其数额通常根据医院出具的营养建议、受害者身体状况及当地生活水平综合确定。可参照司法鉴定报告的营养期天数,通常酌情十级500--1000元支付。
3. 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旨在弥补受害者因事故造成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其金额由法院根据事故责任、受害者受伤程度、心理影响程度等因素自由裁量,在广东省,司法实践认可为:
▪ 普通地区一级伤残和死亡:5万元;二级伤残:4.5万元;三级伤残:4万元;四级伤残:3.5万元;五级伤残3万元;六级伤残:2.5万元;七级伤残:2万元;八级伤残:1.5万元;九级伤残:1万元;十级伤残0.5万元。
▪ 深圳、广州地区:一级伤残和死亡10万元、二级伤残9万元、三级伤残8万元、四级伤残7万元、五级伤残6万元、六级伤残5万元、七级伤残4万元、八级伤残3万元、九级伤残2万元、十级伤残1万元。
其他个别地区,如佛山市,采取不固定精神抚慰金赔偿法,其地方规定明确: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权利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受害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不予支持;
(2)受害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
(3)受害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最高一般不超过8万元。
4. 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事故发生后受害者接受救治产生的所有合理医疗费用,如急诊费、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康复费等。赔偿时需提供正式的医疗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证明材料。
5. 交通费、住宿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参加事故处理等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住宿费则主要针对异地就医需临时住宿的情况,计算时需提供相应票据。
对于住宿费,相对应参考为: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江门等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 | 450元 |
|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 | 市 | 420元 |
县(市) | 400元 |
6.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于补偿受害者住院期间因无法在家正常饮食而产生的额外伙食开销,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目前普遍为:100元/天。
7. 护理费
护工护理的,参考当地同等级别护理费标准,如八级伤残,在广州市住院期间考虑150元/天、出院后考虑120元/天,个案不同;家属护理的,参考误工费相关计算标准即可。护理时间可以在伤残鉴定的时候一并鉴定护理期。
另外其他诸如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结合相关的票据确定即可。
最后小编这里说一说赔偿与保险理赔的关系,根据《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如果是机动车致害的案件,事故总损失(上述各个项目之和)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先行承担赔偿,交强险理赔不足的,投保了商业三者险的,由三者险保险公司承担后续赔偿;再不足的,由各方当事人按照一定的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正常情况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全责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主责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同责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次责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无责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附:交强险的理赔限额为:【车祸如何起诉保险公司,点此查看流程】
1、被保险车辆承担事故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最大理赔总数额200000元。
2、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最大理赔限额19900元。
对于重大车祸案件的赔偿及各方对事故争议较大的,建议我们广东国晖交通律师介入协助赔偿,提高赔偿的成功率与理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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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由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提供,仅供参考,具体赔偿计算标准内容,建议线上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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