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赔偿问题上,通常在第一治疗完毕后,受害人就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了,而此时后续治疗费也即二次治疗的费用有可能还未能确定,受害人初次获赔的数额仅仅是事故损害的一部分,并未完全获得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所以,如果第一次索赔时,受害人没有主张的,也可以二次治疗后通过起诉再次主张。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二次治疗费通常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获得。如果受害人第一次索赔时与对方达成和解的,那么通常各个项目的索赔是一次性的,也即赔偿义务人一方一次性给予受害人多少数额的赔偿,进而各方不再对彼此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也就不会再出现后续治疗的问题。
总结:
法律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完整赔偿的权利,但是也尊重其自由的选择,如果受害人第一次索赔后,后续再发生相关费用的,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受害人通过和解等已经放弃自身权利的,则法律也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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