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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是辽宁农村人,现在在东莞打工时出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全责,肇事者应该赔偿我多少钱,我爸爸的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我爸爸在公司工作6个月,每月工资5400
【国晖律师已解答】
广东国晖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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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死亡案件中,近亲属作为法定的侵权权利人,可主张因死亡而发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如果受害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还可存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东莞市的死亡案件,赔偿数额可达百万元以上,建议让律师介入分析案件,采取争取的索赔途径和技巧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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