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选择最有利的受诉法院,获得更高的交通赔偿款?
根据法律规定:残疾(或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均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赔偿。
交通事故15个赔偿项目中,以受诉法院标准赔偿的金额,就占据总赔偿款的3/5以上;除此之外的护理费、交通费等赔偿项目所涉金额甚小,受诉法院才是决定赔偿款高低的核心因素。
《民事诉讼法》规定:交通事故“原告”可在事故发生地,或诸多被告中的任何一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法院的正确选择,有助于受害人获得更高的赔偿款,当事人需谨慎而为。
错误做法:很多“原告”为了获得更高的赔偿款,在伤残鉴定、农转城上苦下功夫,殊不知却输在了“起跑线”上。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地、诸多被告中有地处一线(上海、北京)、经济特区(深圳),也有小县城、二线小城市的,选择“小地方”法院就一定会输在“起跑线”上,所做的“农转城”、提高伤残鉴定等其实意义并不大。因为在选择诉讼法院时,你已经“放弃”了按高标准赔偿,失去了多获得10几万,5、60甚至上100万赔偿款的机会。
最明智的做法:最明智的做法一定是先在诸多有管辖权法院中,选择对自己获得更高赔偿,最有利的法院,再“策划”伤残鉴定与农转城等事宜。
慎重选择诉讼法院,切忌贪图一时便利,采取就近原则,更不能胡乱选择。若对各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了解,最好咨询或者直接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处理。据我所知,国晖律师事务所常年为各位交通事故当事人做免费的法律咨询,在诸多地区均有分所,熟知各地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626-2163。正确选择诉讼法院,对最终赔偿金额的高低有决定性作用,一定要谨慎而为。
受诉法院“决定”赔偿款高低
2024-11-24 10: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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