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骨折受害人咨询
前不久发生的车祸,手臂粉碎性骨折,现在经治疗刚出院,大夫说视情况后期可能还需要一定的后续治疗。目前准备协商赔偿问题,但是听说如果伤害达到伤残,可赔偿更多,我想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做鉴定,是不是现在就可以?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对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伤残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在一般情形下,受害人出院即可认为是医疗终结。但是如果病人出院后因原病情的反复又入院治疗,这种情况应当视为治疗没有终结。
本案中,大夫说还需要进行一定的后续治疗,主要需看这个治疗是否影响治疗终结,如果只是一些后续性无关紧要的程序,不会影响现下的伤残鉴定时机。对于鉴定时间,《评定》同时还规定,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这种情形主要发生在起诉后申请法院鉴定的情况下。此外,由于每个人的交通事故伤害不同、伤者的年龄不同、体质等不同,伤情是否稳定,医疗是否终结,会因人而异。
考虑到伤残鉴定及后期的赔偿,对于交通事故伤残案件,受害人尽可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一步步的展开,这样对最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有裨益。交通事故律师全国咨询热线:400-626-2163.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