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使人员受伤并可能导致伤残的,受害人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但是,伤残鉴定并非只是可以对肢体损伤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还可以委托其鉴定一些与其他人身伤害相关的内容。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治疗终结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鉴定的内容可包括:
一、鉴定受害人的损伤是否构成伤残等级
受害人受伤后,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在事故中遭受的损伤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主要针对受害人生理功能方面的、精神方面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对受害人的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如果受害人的损伤构成伤残等级的,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求残疾赔偿金等项目的赔偿。
二、鉴定受害人的损伤是否需要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有可能在伤者出院时医院在医嘱里会写明,但是有时候医院并不会写明。受害人如果需要进行后续治疗或者是康复的,在委托伤残鉴定时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其进行后续治疗所需要的费用进行鉴定。一般情况下,经过鉴定机构鉴定的后续治疗费,在受害人提出申请时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三、鉴定受害人的护理级别
受害人如果伤情严重,构成伤残等级较高的,由于在日常生活中需要进行长期的护理,这样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受害人进行护理级别的鉴定。这样可以根据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的护理级别索求护理费,一般情况下,法院对于该项目会予以支持。
以上是伤残鉴定可以进行鉴定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及其家属不懂这些专业的知识,不懂可以申请鉴定的内容,在实务中会吃亏。如果受害人想要得到全面的赔偿,那么不妨咨询一下律师或者是委托律师具体进行参与,毕竟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是一般人所没有的。律师会建议你怎么去进行鉴定申请以及申请的内容,为受害人实现公平,实现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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