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在杭州部分论坛以及杭州部分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疯传着一条关于“交通违法行为扣分清零技巧”的信息,广东国晖(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我国法律及交通事故处理经验来分析那条信息后,断定为此消息不实。
那条“交通违法行为扣分清零技巧”的信息大致内容为:“驾照扣分是按照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来计算的,不是按照当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来计算,并以首次领取驾驶证的时间来计算周期。如果你初次领证的时间是2013年11月7日,就意味着每年11月7日这个时间将作记分周期的清零。假如你触犯了两个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要扣6分的,如果一次性处理就会到12分,得需要重新参加理论考试。那么你可以在11月7前处理6分,在11月7日后再处理6分。这样一来就不会满12分而得重新参加理论考试了。”
真相是这样的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由此可见,交通违法行为扣分是按照当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来计算累计的,因此“交通违法行为扣分清零技巧”是谣言。
广东国晖(杭州)律师事务所郑重告诫各位机动车驾驶员,如遇到有关法律的疑惑,应当咨询专业律师,而不能盲目听从网上分享但未经查证的信息。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