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实践中的保证金尤其是对于造成人身或是财产伤害巨大的交通事故中,其所需要交纳的保证金是比较多的,当出现当事人暂时无法交纳或足额交纳交通事故责任保证金的时候,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顺利提车吗!答案是: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暂时无法交纳或足额交纳交通事故责任保证金的,应当提供财产担保或保证人。其中保证人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提供担保作为保证人,对于保证人不是谁都可以,它有一定的条件:
一、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方面的要求
(一)保证人主体资格:住所地在广东省境内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
(二)保证人财产能力:有合法的收入或是相应的固定资产,有履行担保责任的义务。
(三)保证人申请保证:通过书面保证书的形式并经过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公证。
(三)保证人申请保证:通过书面保证书的形式并经过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公证。
二、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当出现预付抢救费用的时候由保证人负责履行。
(二)保证人承担被保证人不履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时向受害人履行的义务。
(三)当保证人不履上述义务时,将面临被事故受害人起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