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在工作时间发生事故,交通队认定对方负全责任,现在第一次手术刚做完,需要半年以后再做第二次手术。我想问,在两次手术期间,和术后康复期间公司应该按什么标准给我发工资?还有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谢谢!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事故伤害,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那么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目前大多数省份有类似《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从而确定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本案中,如果您必须在接受第二次手术后才能正常工作,那么在半年的时间里乃至术后康复期,您应该可以享继续受停工留薪待遇,公司仍需按照相关合同等规定支付您必要的工资待遇福利。
本案中还可能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是第三方导致交通事故的话,在第三方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据《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与解释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其中,对于二次手术费用,您可以在第一次手术结束后,一次性要求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义务。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