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首页 > 死亡赔偿 > 赔偿常见问题 > 内容
如果受害人在治疗期间死亡如何赔偿? 2017-09-27 15:54:00
        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赔偿处理可分为死亡前的赔偿内容以及死亡后的赔偿内容两部分。与事故致受害人当场死亡相比,经抢救治疗后无效死亡的,除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因死亡结果发生直接产生的项目外,还可存在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

        在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的赔偿可从如下方面进行:

        1、以丧葬事宜结束为索赔的开始

        死亡赔偿案件适宜在丧葬事宜结束后具体开展赔偿事宜,因为此时各项费用包括家属的误工费、交通费等都可以相应的计算出来。

        2、适宜选择诉讼的途径索赔

        之所以首要选择诉讼途径,是因为诉讼可以很好、完整的主张因死亡产生的赔偿项目,并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如对农村户口的死者,当符合农转城的时候,还可以主张按照城镇标准获得赔偿。

        此外,如精神损害抚慰金,诉讼是保险公司赔偿的条件。

        3、有必要让专业律师介入索赔

        既然是要打官司,那么专业律师介入协助自然顺理成章。律师介入索赔因熟悉诉讼基本流程可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为成功索赔提供保障。

        4、注意索赔细节

        所谓索赔细节,如完整的赔偿项目主张、赔偿标准的选择(农村标准OR城镇标准)、诉讼法院的选择、赔偿数额的具体计算等。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

        死亡案件赔偿律师介入协助,欢迎致电律师全国咨询热线:400--6659--593(不收电话费)。

        本文引自:http://m.peichang.cn/detail/id2045.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相关热词搜索: 受害人

上一篇:交通事故主责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下一篇:车祸发生后三个月内能做伤残鉴定吗?



提示

如要把应用程序加至主屏幕,请点击浏览器菜单,如未看到“添加为快捷方式”,请点击设置->高级->添加为书签,然后添加到主屏幕。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