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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 2020-08-07 09:54:32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伤残受害者在治疗结束后或出院后都会进行伤残鉴定的,以鉴定结论作为和解或诉讼的合法依据。受害人的伤残鉴定结论也是计算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的主要依据。
 
那么,要获得更高的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一些赔偿,什么时间是鉴定伤残的最佳时机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鉴定时机应该以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治疗终结,或者的确是因为交通事故损伤引发的后遗症及并发治疗终结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医院认为交通事故受害者病情稳定,可以不需要在医院继续治疗时,则受害人出院之日就是治疗终结的时间。但是也有例外,就是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后因交通事故的损害而引发的反复入院治疗,则这时候就是治疗没有终结。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根据损伤部位及情况来把握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通常有以下3种情况:
 
1.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或后遗症的,则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是在受害人出院的时候,也就是说一出院立马去鉴定伤残。这样才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降低伤残级别。
 
2.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或者后遗症的,在并发症及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则鉴定伤残时机不宜过早,以防会出现伤残鉴定等级小于实际的等级的情况。
 
3.交通事故受害人需要进行两次或多次手术的,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做完出院以后立马进行伤残鉴定。当然,有些地区法院是有要求受伤人员在取完固定钢板后才能做伤残级别。因此,伤者在做鉴定之前,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如专业的律师)的意见。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46/28273.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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