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来了解一下职工在哪些情形下遭受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对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2种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
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即,如果职工在交通事故中需要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也可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
2、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这里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其次,该条例第16条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下所示: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在自杀的。
由上述可知,职工遭受交通事故损害的,只要未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14、16条规定,均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
职工无证驾驶车辆,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并非犯罪行为,从而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因此,职工无证驾驶外出办公遭受事故损害,其是否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不影响其因工受伤的认定。
更多关于无证驾驶外出办公发生车祸认定工伤的内容,可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m.peichang.cn 进行查看。
本文引自:http://m.peichang.cn/show26/21194.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