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尤其是发生了人身或是财产伤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在交通管理部门的参与下,通过和解、调解或是诉讼的途径处理事故后的赔偿问题。
那么针对交通事故,如何报警?
首先,报警时间。
报警应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里进行(也即立即报警),尤其是针对如下事故:
1、事故受害人有死亡和伤害情形的;
2、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损害争议无法私自解决;
3、与无证、无牌、无保险标志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4、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载有危险公共安全化学物品的;
5、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受到影响的;
6、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有犯罪嫌疑的。
其次,管辖报警的部门。
一般而言,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并管辖。而如果没有设立县级交通管理部门的,则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因此,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与之报警。
如果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管辖权冲突的,则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再有,报警后的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往往会有以下的处理措施:
1、尽快的派遣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并梳理交通;
2、视情况通知消防、医疗部门组织现场抢救和维护;
3、记录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包括当事人的情况以及事故车辆的情况;
4、勘察事故现场,收集相关的证据;
5、对于伤害不大的交通事故,如果事故双方请求调解,辅助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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