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规定明确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一定条件下必须报警处理,当事人也有义务报警,具体包括有:造成人员死亡、受伤情形;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情形;驾驶人饮酒或五有效驾驶证情形等。报警处理的优点在于有交管部门的参与,更能客观的对事故进行一个评价,而且如果事故涉及刑事犯罪的,还可有利于打击犯罪,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在事故发生与保险理赔上,报警并不是保险理赔的前提,但是如果报警处理的,将更有利于保险理赔。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不报警,将很难获得保险公司对事故损害的认可并获得保险理赔。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可以在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对于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不论是保险公司和当事人,一经得知相应情况,都应当报警。
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同样需要证据,不论是否报警处理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员需拿着相应的单据与保险公司联系,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保险理赔。对于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最为重要的证据非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事故认定书记载的是交管部门记载的查明的事故发生事实,并认定了各方的事故责任,这对事故赔偿极为重要,因为不论是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还是刑事责任的负担,都离不开对事故责任的认定问题。
总结来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当事人应当报警处理,如果不报警的,后期应当补报,保险公司在拿到事故认定书等相应证据后,方会进行恰当的保险理赔。
更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知识,可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m.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626-2163.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