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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一方没钱给,如何索赔? 2024-05-20 10:17:41
        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2014年2月,我骑着电瓶车被一辆小轿车撞倒,报警后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一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我受伤有点严重住院治疗一个月,出院后伤残鉴定为两个9级,由于赔偿问题谈不妥,我们已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判决肇事一方给我赔偿金19万,包括医疗费、伤残的费用、鉴定的费用和我电瓶车的损失等,可是肇事一方就是不给,称自己没钱给。这样我应该怎么办啊?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首先,您要交警部门咨询小轿车车主有没有为本车辆购买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如果有,查看是否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期间内肇事的车辆,机动车一方有责任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8条之规定,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因此,如果有交强险且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付12.2万元。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于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赔偿金总计19万元扣除交强险限额内赔付的12.2万元,余下的部分由小轿车的车主承担。
        最后,如果小轿车无任何保险,车主还没钱给付赔偿金的,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肇事一方的财产。
        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拨打我们的全国咨询热线:400-188-9691,我们的咨询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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