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由交管部门认定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同等责任也即意味着各方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同,同等责任下,各方都需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对于事故同等责任,在事故处理上,可有如下内容:
一、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构成
同等责任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依据其第2条,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肇事者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罪,可依法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第4条,交通肇事死亡6人以上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特别恶劣情形,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影响事故的赔偿数额
同等责任下,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失,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地位平等,为此,各方对事故损失各承担50%的赔偿比例。具体赔偿时,由各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承担保险理赔,保险理赔不足的,各方各自承担50%。如果有商业三者险的,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交强险后承担各方应当承担的数额。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此时,非机动车方、行人方有事故责任的,可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时,还是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保险理赔不足,由机动车承担60%--70%的比例,具体比例大小可根据案件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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